我院被授予“2005-2006年度宿迁市文明单位”称号
作者:党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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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3-25
我院被授予“2005-2006年度宿迁市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5-2006年度宿迁市文明单位”称号。
建院以来,我院十分重视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举教育创新旗帜,切实加强内涵建设,稳步实施“质量工程”,积极构建“文明校园”、“诚信校园”、“和谐校园”,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办学效益和社会美誉度显著提高,各项事业一路高歌,受到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在宿迁市文明单位考核评比中,连续获此殊荣。(党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