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开展“创建最安全学校”活动
作者:周德刚 刘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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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3-11-29
我院开展“创建最安全学校”活动
11月28日,我院召开“创建最安全学校”动员暨责任状签订会议。专题会议,葛锁网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积极采取扎实有效措施,为学院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和规范的法制环境,切实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平安江苏、创建最安全地区”的号召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学院成立了“创建最安全学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由副院长周沐任组长,副院长顾晓虎、朱芹任副组长,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具体成员,切实把开展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创建任务得到层层明确,责任得到层层落实。二是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防控体系和“创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三是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参与“最安全学校”创建活动,确保全院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的早日形成。四是定期督查,确保创建质量。由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四大目标:一是建成“四大环境”,即稳定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规范的法制环境、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二是实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校内交通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故;不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滋事案(事)件。三是实现“四个低水平”,即刑事案件发生率(不超过0.5‰)以及多发性、可防性案件的数量在全市和全省高校中处于低水平;治安案件的发生率不超过1‰,在全市和全省高校中处于较低水平;火灾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危险物品引发的事故数量及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全市和全省高校中处于较低水平;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在全市和全省高校中处于较低水平。四是实现“五个位居全市和全省高校前列”,即法制、安全教育普及率位居全市和全省高校前列;国家安全、维护稳定和网络管理工作位居全市和全省高校前列;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位居全市和全省高校前列;预防师生违法犯罪的工作位居全市和全省高校前列;师生员工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满意率位居全市和全省高校前列。 (保卫科 周德刚 办公室 刘 峰)